尽管老子说“道”“玄之又玄”,尽管他把“道”描绘得“恍兮惚兮”,但《老子》中的“道”并非全不可捉摸。“道”既然创造出万事万物,万事万物当然就会禀有“道”的本性。什么是“道”的本性呢?《老子》25章为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之所以要用这种逐层铺垫的句式,无非是要凸显“自然”这一最高原则。说“道大,天大,地大”很容易理解,因为“道”无所不容,“天”无所不覆,“地”无所不载,说“人亦大”的原因何在呢?由于人效天法地而与天地相参,并因而与天、地、道并列。“道”是宇宙万物的最高实体,而“道”的本质特性又是“自然”。可见老子谈天说地是为了阐明“道”这一最高实体,而谈“玄”论“道”是为了确立“自然”的这一最高价值。
“自然”作为终极价值贯穿于人、地、天、道之中,而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句式里,“人—地—天—道—自然”五者中,“地”“天”“道”明显只是用作过渡,落脚点在于一首一尾的“人”与“自然”,老子要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什么是“自然”?
老子那个时代所讲的“自然”不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现代汉语中的“自然”通常是指自然界或大自然,而在先秦一般用“天地”或“万物”指称“大自然”或“自然界”,以“自然”来指称自然界是比较晚的事,据专家考证至少要到魏晋以后。《老子》中直接用“自然”这一概念有五处,而且每一处“自然”的内涵都是同一的。他所说的意思本来很容易理解,只是后来经过许多真格的和冒牌的哲学家多次解释,到现在才被搅得越来越难懂了。其实,《老子》中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它是指一种没有人为的天然状态。现代一位大名人解释“自然”说:“‘自’是指自己,‘然’是指这个样子。‘自然’就是自己是这个样子,或者自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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