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陶渊明饮酒
自称“性嗜酒”(《五柳先生传》)的陶渊明,把酒抬高到了和自己生命同等的地位:“在世无所须,唯酒与长年。”(《读山海经十三首》之五)生前他以“家贫不能常得”(《五柳先生传》)酒而遗憾,还断言自己死后也会因在世时“饮酒不得足”(《挽歌辞三首》之一)而抱恨。据说在彭泽做县令时,他将“公田悉令吏种秫,曰:‘吾尝得醉于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他现存一百四十二篇诗文中,有近六十篇直接或间接涉及饮酒,占去了他全部创作的五分之二,难怪在他死后流传着“陶渊明之诗,篇篇有酒”的夸张说法了。最先给这一现象作出解释的要算那位梁太子萧统,他善意地为陶渊明的嗜酒开脱说:“吾观其意不在酒,亦寄酒为迹也。”这就是说酒只是陶渊明手中的工具或手段,他饮酒并不在于酒本身,而是借饮酒以达到其他的目的。清马墣认为饮酒不过是陶渊明的遁世之方:“诚见世事之不足问,不足校论,惟当以昏昏处之耳。”陈寅恪先生也认为陶渊明是以酒来逃避政治:“《五柳先生传》为渊明自传之文。文字虽甚短,而述性嗜酒一节最长。嗜酒非仅实录,如见于诗中《饮酒》《止酒》《述酒》及其关涉酒之文字,乃远承阮、刘之遗风,实一种与当时政权不合作态度之表示。”自然,“性嗜酒”在魏晋并非仅见于陶渊明,竹林七贤个个都“肆意酣畅”,其中阮籍、刘伶诸人更是以酒为命,纵酒成癖。《世说新语·任诞》篇载:“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而醉矣。”古代“名”“命”二字通用,“以酒为名”即“以酒为命”。这一则颇具戏剧性的对话,生动地勾画出了刘伶这一酒徒的形象。阮籍也是见酒忘命,连母逝居丧也烂醉如泥。《世说新语》同篇载:阮籍闻步兵“厨中有贮酒数百斛,阮籍乃求为步兵校尉”。其时许多人把饮酒看成是生活的全部内容和目的,晋吏部郎毕茂世最大的人生愿望就是“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这甚至也是那时一般平民百姓的生活态度。东晋吴郡一小卒在苏峻之乱中救过庾冰的性命,乱平后庾冰想报答他,问他最大的心愿是什么,这位小卒的要求只是:“出自厮下,不愿名器。少苦执鞭,恒患不得快饮酒。使其酒足,余年毕矣,无所复须。”小卒这种人生理想在当时居然得到广泛的认同和称道:“冰为起大舍,市奴婢,使门内有百斛酒,终其身。时谓此卒非唯有智,且亦达生。”王瑶先生对这一社会现象的看法与陈寅恪先生相近,认为“对现实的不满和迫害的逃避”,是包括陶渊明在内的魏晋士人饮酒的“最重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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