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知识的存在形式相对单一,书籍是知识最重要的载体,因而典籍分类与知识分类基本可以重叠。文献学史阐述典籍分类的变化,当然离不开历史上知识的消长。不少历史学家和知识社会学学者,从国家馆藏目录、史志目录及私家目录所登录的书目,来追溯历史上各种知识的兴衰;反之,文献学家则应从各类知识的兴衰,来揭示历史上典籍分类的变化。遗憾的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文献学史,基本上与相邻的知识学“老死不相往来”。
从东汉到宋元这段时间,正好是中国古典文献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因为这一时期古典文献学完成了从《七略》到“四部”的转换。《七略》成熟于两汉,“四部”定型于唐朝,中国古代的图书分类和知识分类,都是在这两种分类法之间徘徊,隋以前大多是沿袭《七略》而稍加改变,唐以后大多在“四部”基础上而略加完善。四部分类法最终为什么取代了《七略》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便绕不开各科知识的消长和文献学家的价值取向。
关于四分法的起源,学术界仍有争论,分歧主要集中在四部分类法始于魏郑默的《中经》,还是源于西晋荀勖的《中经新簿》。在魏晋南北朝这三四百年中,中国学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首先,诸子逐渐衰微而文集日益兴盛。两汉虽然文章渐富,诸子与诗文判然分途,但作者“皆成一家之言,与诸子未甚相远”,所以贾谊奏议一类文章都收入《新书》。《后汉书》和《三国志》文士传中,只称著诗、赋、碑、箴、诔若干篇,从来不说有文集若干卷,建安以后“文集之实已具,而文集之名犹未立”。章学诚认为自从挚虞作《文章流别论》后,文士才纷纷汇集古人诗文标为“别集”。文人不可能拘守一家之学,自然很难成为专门之家,社会既没有诸子存在的空间,也没有产生各家各派的学术条件。从曹植“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到刘勰所谓“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文人不再在“成一家之言”上下功夫,而是在语言翻新上变花样。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文体,表达矛盾复杂的思想情感,这些作品大都属于文学创作,很难归于诸子的某家某派,通常由他们自己或后人结为文集。在《汉志》中,《诗赋略》仅有作家一百零六人,体裁仅收诗赋两体。到魏晋南北朝之后,体裁上不仅“辞赋转繁”,而且产生了许多新文体,作家和作品更是大量涌现,从《隋书·经籍志》(后文简称《隋志》)中录得的书籍来看,总集通记亡书共两百四十九部,五千二百二十四卷,这些总集不仅由魏晋南北朝人编成,总集中的诗文也基本上是魏晋南北朝人的作品。别集通记亡书共八百八十六部,八千一百二十六卷,其中后人编的秦汉总集只有一百五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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