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天与刘殿爵教授叙旧,细数英国学院里文采风流的名家,难免说到文章如行云流水的哲学家A J Ayer。公元一九三六年二十六岁就写出一部Language, Truth and Logic,成了逻辑实证主义学派之重要宣言,奠定一生事业。他着作甚丰,文字清新浅白,我尤其喜欢读他笔下忆事念人的文章。立足英国学院的基础未必要靠着作;平日在学术圈子里的交往、聊天大有玄机。一生在牛津做学问的大名家J L Austin着作只一两册,满腹经纶都靠同事门生发扬光大,很早就升为教授。他的语言行为理论脍炙人口,认为一言既出,即成行为;口说"I promise",实际已经在履行诺言云云。这些哲学理论都比较形而上,平日浅嚐,大半只能挑几处有实际效用的论点略加领会。Essays on J L Austin确实比Philosophical Papers有趣。
刘教授还谈到名家下笔快慢的趣事。英国鸿儒白伦敦(Edmund Blunden)五十年代在香港大学教过书,他一生写过不知道多少着述,写文章都写在小纸上,一字不易,每成一张即送去排字,真是神奇。我还听说牛津史学家Isaiah Berlin也有这套本事;他写古人今人夹议夹叙,好看得不得了。罗素(Bertrand Russell)握的是一枝生花妙笔,写书不必打草稿;构思五六个月后,请出版社派个秘书来,他一路口述,打完即成乾乾净净的原稿,随即排印。我很喜欢A L Rowse的Glimpses of the Great里写罗素的那篇长文。他对罗素大有微词,却始终不能不肯定这位一九五零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个伟人。Rowse说罗素的头脑真是闪闪发光,像钻石那么锋利,文章又脆又有风格,无一冗笔;只是才华过高、自信过强,仓促下结论绝不手软,结果观点改变得很快。罗素一生好几次因政治言论开罪当局而坐牢;Rowse说此公名气大,坐牢享受甚多优待,纸笔书籍应有尽有,又不必酬酢,可以专心构思,狱中着述果然更见完美:"Evidently prison was good for him!"(坐牢对他显然是好事)。天才大半任性,罗素又最会编造故事,下笔绘声绘影;听说他的自传大不可靠。闲来翻翻这些名家的作品,还是蛮好玩的,对文章之道也会有所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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