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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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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特朗先生是巴黎颇有名气的律师,十年来他替不大合得来的夫妻打离婚官司,件件都很成功。且说他打开事务所的门,闪开身,让一位新顾客走进来。

来者是个身体肥胖﹑脸色通红﹑蓄着浓密的金黄色颊髯的男子,一个大腹便便﹑血气盛﹑精力旺的男子。他先致了礼。

“请坐。”律师说。

客人干咳了一声,坐下来:

“先生,我是来请您为我打一场离婚官司。”

“请说吧,先生,我听您说。”

“先生,我是个退休的公证人。”

“这么早已经退休了!”

“是呀,已经退休了。我今年三十七岁。”

“请说下去。”

“先生,我的婚姻不幸,很不幸。”

“这样的人不止您一个。”

“我知道,我也同情其他不幸的人;不过我的情况非常特殊,我对妻子的不满,性质也与众不同。我这个婚结得很离奇。您相信有危险观念吗?”

“您指的是什么?”

“您相信有些观念对于人的精神,就像毒药对人的身体一样危险吗?”

“是的,有可能。”

“当然有可能。有些观念钻进我们的头脑,蚕食我们,残害我们,让我们疯狂,如果我们不善于抵抗它们的话。这是一种心灵的根瘤蚜虫。如果我们不幸让这些思想中的一种溜进我们的头脑,如果我们没有从一开始就发现它是入侵者,一个主宰者,一个暴君,它就会一小时一小时﹑一天一天地扩张,它就会不断地再来,扎下根,排挤掉我们对事物的全部正常的关注,吸引住我们的全部注意力,改变我们的判断的眼光,我们就完了。

“先生,下面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我刚才跟您说过,我曾经在鲁昂当过公证人,虽然生活有点拮据,还算不上穷,只是手头紧,不能无所顾忌,时刻都得强迫自己省着一点,不得不限制自己的各种爱好,是的,各种爱好!在我那个年纪,这确实是很难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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