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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那“神圣的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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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个月前我写了一篇《“胴体”原是“屠体”》,说这个词多年来常常拿来形容女性玲珑的身材,语带猥亵;“胴体”其实是指牲畜屠宰后的躯体部分。文章刊出后,香港中国语文学会的姚德怀先生来信送我一本五月号的《词库建设通讯》,说本期正好有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朱建颂的一篇《“胴体”》,也许我会感兴趣。我非常谢谢姚先生的热诚,也很高兴可以读到朱建颂这篇文章。文章说,汉语书面语中用“胴体”的例子很不少,去年八月《武汉晚报》就有两个:“女人把神圣的胴体深藏在裙子里”,“上苍赐给女人优美的胴体”。他引了几种新旧辞书说明“胴体”指家畜屠宰后的躯体部分,也说“胴”字“躯干也,头颈以下除去四肢及脏腑则谓之胴”,还查出一九九六年修订本《现代汉语词典》里“胴体”条的第二义为“指人的躯体”。他说:“由此可见,当代汉语的‘胴体’与躯干、体腔义近,通用於人、畜乃至物件,屠宰后的牲畜是‘特指’而不是‘专指’。”朱建颂说,大陆电视连续剧《文化圈》中借一名女作家之口认为称人体为“胴体”不恰当,可能是根据《辞海》一九七九年版所说,胴体指家畜屠宰后的躯体部分。

(二)

我完全了解那位女作家的判断。都说运用语文的人要对语文敏感;敏感是很个人的感觉,有些人格外喜欢一些字一些词,有些人格外讨厌一些字一些词。那是合情而不合理的;辞书上怎么解说都未必改变得了个人对那些字那些词的喜恶。我个人对文字有很多很多的偏见:我不喜欢“故”,我喜欢“因此”、“於是”;我不喜欢“神圣”,我喜欢“高尚”、“圣洁”;我不喜欢“由於”,我喜欢“因为”、“为了”。甚至句法语法也这样。文法上既然有被动语态之说,这种语态当然符合文法的定律,可是我就是不太喜欢被动语态。我也不太可能说“女人把神圣的胴体深藏在裙子里”,我宁愿说“女人圣洁的身体密密裹在衣服里”。我更不太可能说“上苍赐给女人优美的胴体”,我宁愿说“女人的身材天生优美”,非关对错,只涉品味。文字真是讲品味的:有的文章通顺而俗气;有的文章青涩而典雅。我宁取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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