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下午五点我们成了情人。事情并不顺利,灵与肉的交会并没有迸发出如释重负、欣喜若狂的火花。不是心醉神迷的那种,不像塞巴斯蒂安和他的小偷老婆莫妮卡。至少一开始不是这样。这感觉有点别扭有点尴尬,颇有戏剧效果,就好像有个看不见的观众,我们能意识到他想看什么。真的有观众。当我打开七十号房门,领着汤姆进去时,我的那三位律师室友都在楼梯脚下,手里端着茶,显然是在回卧室准备整个下午发奋读书之前再磨蹭一会儿。我重重地关上身后的门。我的新朋友站在擦鞋垫上,那几个来自北方的女人毫不掩饰她们的好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她们意味深长地咧开嘴笑,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好老大不情愿地互相介绍了一下。如果我们能晚到五分钟,就没人会看到了。太糟糕了。
我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她们互相推推搡搡的时候把汤姆领进我的卧室,所以我带着他走进厨房,想等她们散去。可她们磨磨蹭蹭的不挪窝。我沏茶的时候听见她们在客厅里低语。我想不理会她们,自顾自说话,可大脑一片空白。汤姆发觉我很不自在,就跟我说起狄更斯在《董贝父子》中写到的卡姆登镇,说起那条北起尤斯顿站的线路,由爱尔兰劳工开掘的巨大的路堑穿过伦敦最贫穷的地区。他甚至还背了一两句,那些从他嘴里冒出来的词儿倒是将我的困惑清晰地勾勒了出来。“有十万个不完整的形状和物件,交错混杂,上下颠倒,潜藏于泥土,昂扬在空中,腐烂在水里,如同任何梦境那样晦涩难解。”
末了,我的室友终于回到她们自己的书桌边,几分钟之后,我们端着自己的茶杯,走上嘎吱作响的楼梯。一路上,从她们各自门前经过时,里面鸦雀无声,她们似乎都在竖着耳朵听。我一边走一边竭力回忆我自己的床是不是也会嘎吱作响,我卧室的墙壁有多厚——这念头几乎没有什么色情意味。等汤姆终于进了我的房间,在我那张读书用的扶手椅上坐定,而我坐在床上时,我觉得我们俩还是继续说话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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