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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域,蛮荒之地……
昔日的蛮荒之地,是一个如同原始森林的地方。
这里不仅生态良好,且生活着大量的凶兽。
但随着半年前的那一场巨变,导致现在的蛮荒之地出现了一些不小的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对生活在蛮荒之地的凶兽和异族。
由于蛮荒之地的特殊性,导致生活在这里的异族和凶兽都是充满了野性。
而凶兽在达到黄金级之后,又会具备一定的智慧。
导致蛮荒之地的凶兽比起其他地方的来说,要难处理许多。
毕竟这些凶兽在争夺地盘的过程中,往往会下意识的收拢其他凶兽。
原本的凶兽只有族群的概念,很少会有‘社会’的概念。
族群的概念,是以单一的种族为群体,除了某些特殊的凶兽外,很少有凶兽的数量会达到万以上的规模。
可有了社会性就不一样了。
以蚂蚁和蜜蜂为例子,这两个虽然是昆虫,但是它们本身却具备着寻常生物没有的社会性。
因为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这对于很多凶兽来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凶兽强大的地方在于它们个体的实力。
在纯粹的力量上,凶兽比起人类来说无疑是具备很大的优势。
而人类方面的优势在于智慧。
可同样是智慧,其实也有高下之分。
就好比同样是人类,普通人和天才的智商差距,说不定比人和狗的差距还大。
明明双方的外貌看上去都差不多,吃的也都是一样。
但有的人一眼就能够解析出复杂的方程式……
有的人……只会写一个‘解’字。
就这,还是后者的面子之争,不然的话他可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因此,虽然黄金级凶兽也会具备不亚于成年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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