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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国都的途中,洪国忠进入一个个城池,卖掉一些东西,扫荡一个个药铺。
横扫蛮荒之时,他得到的财物,至少价值一亿两白银。
高等级的宝石,一颗就能卖几千上万两银子。
蛮荒的蛮人,至少被他送走九成九。
蛮人积累无数年的财富,大部分都变成了他的战利品。
要不是储物戒指的容积有限,洪国忠还能装走更多的东西。
念头一转,洪国忠买了一百个玉盒。
储物戒指之中的玉盒,总共只有五个。
遇到成群结队的妖魔,五个玉盒怎么够?
“一滴妖魔精血,能拍卖二十万两银子。”
“以后遇到妖魔,取走它们的精血。”
妖魔精血也就拳头大小,存放二十万两银子的空间,至少能放下两千滴妖魔精血。
之前干掉那个中阶妖魔,洪国忠担忧了十几天。
连续几个月,大秦境内都没有异状,他顿时松了一口气。
有储物戒指的妖魔,要么身份不简单,要么运气很好。
就像某些运气很好的人,走路的时候都能捡到钱。
中阶妖魔捡到一个储物戒指,又不是不可能。
走走停停的洪国忠,用了三个多月,才回到国都。
这三个多月时间,他卖掉不少东西,买了很多珍贵药材。
每天以药材充饥,洪国忠的实力,提升了一大截。
不死之身的能力,超乎他的想像。
各种各样的药材,都能转化成相应的能量。
“灵魂之力能够覆盖方圆五千米,身体力量至少百万斤,下丹田之中的纯阳真气全部液化,而且液态的纯阳真气,已经将下丹田装满了。”
“屠戮蛮荒的我,被人取了个杀神的绰号。”
平复一下心情,洪国忠逛了逛一个个药铺,大肆购买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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