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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恩同父母,怎敢怠慢?(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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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

秦落衡背着书箧朝住所走去,他的手里捏着一卷竹简,正是令史昌提到的《法律问答》中的一卷。

他本以为《法律问答》只是解释律令的。

但经过令史昌的讲解,他也是明白《法律问答》是法家在律令范围之内,专门弄出来的释情之法。

司法为民。

对秦吏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

只是法家几不对外言表,它只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在每一个当事人身上,也体现在每一个违法者身上。

法不容情,法也容情!

秦法不容的从来都是个人私情。

仁爱之心、怜悯之情、责任感和正义感,秦法从来都没有剥夺,学室培养的也一直是秉公执法,公正为民的正直秦吏。

秦落衡叹道:

“法家讲:‘小善如大恶,大善似无情’。”

“道家讲:‘善行无辙迹’。”

“两者却是殊途同归。”

“真正的善行,就好像风过无声,雁过无痕,因为其遵循正道,所以不留任何祸患,但同时也不显任何踪迹。”

“不过......”

“一切都隐于律条,却是过于含蓄了。”

“若是令史昌不讲,谁会往这些方面细想呢?”

“我初见这《法律问答》,也只是将其当成了律令注解。”

“却是忽略了,令史昌曾提过,每年地方法官都会定时去咸阳核对律法条文,了解新出台的法令,以及核对全部法律条文,其实就有律令的增添、修改和废止。”

“历年改动最大的就是《法律问答》!”

“原本我们这些史子还对其不以为意,以为是御史府的官吏找不到事做,故意改一些无关紧要的,没曾想,这都是有原因的。”

“法其实是有范围的。”

“在法的范围内,官吏却是可酌情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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