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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雅文的眼中,林朝风穿得可算是够随意的。
时值秋季,天气略微有些凉爽,不过并没有达到那种需要把自己裹得怎么个严实法的时候。
可是林朝风那一身黑夹克,把整个身子都裹住了。
夹克的薄厚很难让人看出来,能看见的就是林朝风整个身子都看不出来是胖还是瘦。
林朝风的整个上半身,能够让人一眼看出来的东西,可能就是那黑色了。
这也是因为张雅文知道林朝风喜欢黑色的主调,不过张雅文更知道林朝风为什么会喜欢这种颜色,因为林朝风曾经跟他说过其相关的理由。
黑色的理由就是耐脏,很简洁也很直接的理由。
黑色夹克之下,林朝风穿着一条牛仔裤,不过颜色——颜色依旧不是林朝风选择它的主要理由,张雅文从那有些深的色调上直接就能猜出林朝风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它,其原因肯定还是耐脏。
对林朝风这些有些了解的她看着眼前林朝风的衣装,不由得便想起了那个鲜明的形象,一切穿着都不为形象考虑,全然是为了便捷。
在张雅文的记忆当中,林朝风似乎从来就是这么个形象。
除了他在赛场上因为其他一些因素导致的高光时刻之外,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似乎就从来没有过在其他方面令人眼前一亮的时刻。
注意到了张雅文的打量,林朝风破觉得有些不自然,说道:“既然来了就赶紧逛啊,你不都说了时间有些紧张么,十点还要跟你那位老同学见面呢,这买衣服对于你们女孩子来说可算得上是一件大事。”
张雅文笑着点了点头,说道:“的确是一件大事,毕竟我面对的是一个长得其实还挺帅气的人,气质也有点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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