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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吉春之后,香港文化交流团又去了南京、上海和广州三座城市,最后从广州乘大巴回到香港。
下了大巴车,郑光明想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陆天的信,马上交给郑娟。
知道郑娟正在振邦影业办公,郑光明没有回家,也没有跟着徐晓夏去她家吃饭。
直接让车送到他振邦影业。
一进郑娟办公室,未等郑娟开口,郑光明便兴匆匆地喊道:“姐,我见到陆天哥了。”
坐在老板椅上的郑娟听到这个消息,一脸惊喜,冲着郑光明摆了摆手,“光明,快过来,给姐姐讲讲。”
郑光明坐到郑娟对面,打开背着的书包,从书包夹层中取出一封信,递给郑娟。
笑着说:“姐,这是陆天哥让我给你的。”
郑娟连忙把信接了过来。
信封是空白的,上面什么都没有写。
拆开信封,展开信纸,里面的内容,居然是一篇古建筑保护的文章。
郑娟一愣,直接看到最后的落款处。
果然,落款处有个日期——“7月10日。”
看到这个日子,郑娟清楚陆天是担心内地查到这封信后,郑光明不好解释。
所以,和自己一样,用了他们两个能读懂的方式来写。
于是拿出一张信纸,“从第七个字开始,每隔十个字”开始记起。
十多分钟后,信纸上留下了一趟字:
“从现在起,把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和金融领域,七八年变现,之后到大陆投资。”
看完这行字,郑娟十分失望。
她本以为,陆天会写几句想念自己的话,未想到仅仅是给她的投资建议。
放下信件,郑娟向郑光明问:“光明,除了这封信外,陆天还跟你说过什么?”
“姐,陆哥还让我给你带句话。”郑光明连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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