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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白驹过隙,眨眼便是半年后,明珠的病已经大好,只是她病了一场,性子却突然大变,不再喜欢到处瞎蹦达,或想溜出宫去。
现在的明珠那是堪称大家闺秀的典范,她能一整天坐在书房抄经书,或者一整天握着笔作画,甚至学会了作诗,还学会了做衣裳,研究吃食。
以前的公主哪有这么心细,这些事都是她不屑一顾,不肯花心思却琢磨的,她是公主,为什么要学这些琐事,她只要好好的长大,快快乐乐的过日子便行。
她的人生都是快乐和幸福,绝不能有一点点不幸。
是啊,前世的她不就是这样的么?
仗着有父皇和母后的宠爱,她恣意妄为,想要什么都能得到,除了伤天害理的事,她什么都可以做。
前世她只做过一件伤害别人的事,那就是把南宫咏抢过来做她的驸马,前世她与南宫咏认识的没有这么早,她是在十八岁的时候才第一次见到南宫咏。
那时他十七岁,已经订了亲,是京城一个大世家的嫡长女,那是一个长得极美极温柔的女子,南宫咏看着对方的眼神是专一而深情的。
明珠那时却着了魔似的,自见了南宫咏一面后,便满脑子都是他的音容笑貌,发呆的时候想着他,睡着的时候也全都是他。
“完了,本宫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可他已经订亲,并且喜欢那个姑娘,总不能逼着他退亲,再让他尚本公?”明珠纠结了半个月,便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她带着肖英俊和叶雄叶惊还有护花护香,潜进南宫府将南宫咏给绑走了,把他带到她的别院里圈养起来。
逼他与她成亲,逼他与她做夫妻才能做的事,他不肯,她便对他下药,霸道的占有他,逼的他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放任自己与她厮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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