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的时候,我正在本地的大学读一年级,住宿舍的单人房,梳一个到下巴的直发,修哲学和历史。
那时候,天空有种很清很爽的气息,抬头吸一口,然后呼出来,脑袋与心交换而来的笑容,是分外的真。
我是很平凡的女孩子,对小事很认真,一份功课可以前后改三次,改完又改,A和A对我的分别,是天与地。
对于大事,阿博说,我就是水渠上飘流的枯叶,生死由命。
升哪间大学、读不读硕士、他日毕业后做什么工作,我完全没有概念。但笔记我会做三次,一次铅笔版本,一次精细版本,然后一次电脑版本。我不是想考第一,只是,我真的想认真对待我的笔记。
做笔记一定要认真,考试时会否用得上,甚至记不记得有那样的纪录,反而不重要。
我有一个哥哥,比我大四年,性格跟我有很大的差距。他和阿传本来是大学的同学,但哥哥读了一个学期便退学,说大学教育没有意义,走到一个摄影师那里学摄影。那个摄影师是法籍的,替很多外国时装杂志拍照,很有名,是哥哥的偶像。那时候妈妈十分反对他这个决定,而我,不知怎地竟因此更加喜爱哥哥。他做了没有低头的事。
我和阿博走在一起已两年了。他是物理系的研究生。
阿博最爱把脚放在桌面上,双手枕在脑后想东西。
沉思过后,他会转动眼珠,搜索我的存在,然后微笑地招我过去。
我像女儿,像猫儿,又像幼稚园生。他宠爱我。
阿博时常在宿舍房间里抱着我,细看我的手指。
他常说:“你是个古典的女孩子。”我没有异议。其实,古典是怎么样的?
生活宁静而优游,唯一的放纵就是在课堂上吃士多啤梨味的Pocky。对,那时候我爱吃百力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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