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边陲小镇之前,途经一座孤零零的客栈,店外挂着皱巴巴的破旧酒招子。陈平安晃荡了一下酒葫芦,就决定去添些酒。酒水的优劣,陈平安喝得出来,黄粱福地的忘忧酒、桂花岛的醇酿都喝过,路边街角酒肆的酒水更是没少买,没那么计较。
客栈外边趴着一条瘦竿子似的土狗,晒着大太阳,远远见着了陈平安三人就站起身,龇牙咧嘴吼叫起来。
这算什么待客之道?一个小瘸子拎着刀就跑出来,以刀尖指着那条狗,气势汹汹道:“再嚷嚷,就取你狗头!”土狗病恹恹趴回地上。
小瘸子举头望去,看到了三个稀罕客人,赶紧将刀藏在背后,笑道:“客官别怕,我们这儿可不是黑店,保证是清白人家做的正经买卖!”
他似乎担心客人掉头就跑,先下手为强,转头对着里边大堂喊道:“老板娘,来客人啦,快点抹干净桌子,有你最喜欢的俊俏公子哥,还是读书人!”
之后他又赶紧转过头,弯腰伸手:“客官们请里边坐,我们这儿老板娘祖传土法烧造的青梅酒,还有我师父最拿手的烤全羊,千里边境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陈平安三人走入客栈。
一楼大堂喝酒吃饭,桌子不多,想来是生意冷清的缘故,二楼可以住人。
此刻大堂并无客人,就一个脚踩长凳的妇人,嗑着瓜子,斜瞥向小瘸子所谓的读书人。她一开始是没抱希望的,小瘸子就是粪坑里泡大的小蛆儿,哪有什么见识,这辈子都不会晓得“俊俏”二字怎么写。
妇人身着一件红底黄色团花对襟宽袖袍子,袍子质地不俗,样式也好,就是年月实在有些久了,像是铺了一层油脂。她的面容丰满红润,身段婀娜,尽管已有三十多岁,仍是不输那些十五六岁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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