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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这两个律师闻言,却面露难色。
显得非常为难的样子。
对视一眼后。
其中一个走上前,说道:“是这样的,程小姐,这起民事纠纷桉子,起因为不牵狗绳引发的,和最终导致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我们翻阅过相关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是违法行为,必然存在过错的,通常被判定为主责或者全责。”
“未牵狗绳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过错方来进行承担,而对方凭借监控录像,可以证明咱们的狗……彬彬,对对方产生了惊吓和冲撞。”
说到这里。
他偷瞄了一眼程楚潇。
先前。
他们和程楚潇交流桉情的时候,程楚潇似乎对他们称呼彬彬为狗十分不悦。
一直声称彬彬是她的家人,不是一只寻常的狗。
无奈之下。
他只能纠正自己的称呼。
“我的主责?”
程楚潇沉着脸,忍不住问道。
这名律师点了点头,纠正道:“准确的说,是全责。”
这属于民事纠纷。
和刑事伤害桉不同。
民法虽然保障了每个公民的私有财产,但当私有财产对他人造成损害和威胁的时候……
他人是可以采取紧急避险的方式的。
和人的身体健康权比起来,宠物的财产权便显得微不足道了。
对方的律师只要不傻……
完全可以用紧急避险,将这次的责任全部推给程楚潇。
这个官司想要让对方赔钱,几乎是做不到的。
于情理上来说。
对方看似打死了她的狗,应该赔钱。
可在法律上。
对方不赔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桉情大概是这个情况,对了,程小姐,对方的律师是谁?相关资料能给我们一下吗?”
在程楚潇失神的时候。
这名律师突然想起什么,连忙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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