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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西洋的东西还算有兴趣。前年年底十三弟送了他一支钢笔,他颇有兴趣,便每天写两刻钟。
一开始虽用着不习惯,但写得多了,字迹倒也没比写毛笔字时差多少。
皇阿玛和兄弟们手里自然也是不缺钢笔的,只是除了老九,大都不感兴趣。基本上得了钢笔之后都是试着用几下然后就收起来。不过也没听说老九怎么用过钢笔。
兄弟们都不用,四爷平时也不会主动去提起这事。
没想到,今儿个他练了一年的钢笔字,倒是有些用处了。
他坐在楚娴先前坐的位置上,抽出一张没用过的白纸,对折再对折,然后轻轻裁开。
——
次日清晨,五月二十五。
楚娴醒来的时候,四爷已经走了。
揉揉眼睛起身,挑了身牡丹暗纹的天蓝色衣衫换上。
然后趁着蓝嬷嬷等人出去准备早膳的功夫,走到窗下炕边矮橱里的暗格那儿寻她昨儿晚上画好的图纸。
冷不丁就瞧见了桌面上摆着的一张纸。
上面工工整整的字迹,是出自四爷之手无误。
她比着他的字帖,又时不时被他手把手教写字,这都快一年了,要是认不出来他的字迹,简直白长了一双眼睛。
小心翼翼拿起那张纸,嘴角无法抑制上扬,她把这张字帖贴到自己胸口。
淡淡的甜味从心底盘旋而上,掠过舌尖激起一阵涟漪。
那个男人,平时什么也不说,但他无声无息的好,却像氧气一样,一点点渗透她的每个细胞。
她昨天就是伪造几张不会用钢笔、一点点练习的“证据”而已,他竟然又写了一张字帖给她?
而且他是什么时候学会用钢笔写字的?
这清隽工整的字体,实在是好看的紧。
“老大,你走神整整五分钟了。”小七提醒:“刚才蓝嬷嬷隔着窗子请你去用早膳,你都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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