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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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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威廉猛地张开了眼睛,抓起了猎弓,左转四十五度,对着树下墨绿的草丛,拉弓搭箭,校准,然后松手。

离弦之箭射出,只听得嗖的一声,一道黑影钉在草丛里。

靠近的护卫队队员马克连忙向前,小跑进去草丛里,从草丛里摸出了一只被箭射中脖子的兔子。

他略一分辨,就兴奋地喊起来,“男爵大人,是力克斯兔子!”

力克斯兔子的绒毛水平直立,具有绢丝光泽,手感柔软,故又称之为“天鹅绒兔“。它的皮毛深受贵族贵妇的喜爱,由此它的皮毛在皮货市场上的卖价不低。

贵族们愿意为一件洁白如雪的皮衣花费更多的金钱。

只是,力克斯兔子比较喜欢呆在隐蔽的地方,性格喜静不喜动,常常可以一动不动呆站在隐蔽处几个小时,就算有人经过它旁边,只要没弄到它,它也不会动。

因此,进入森林打猎的猎人,往往很难打到力克斯兔子。

这也是马克见到力克斯兔子兴奋的原因。

然而其他护卫队队员就表现得比较平静了。

不是他们的身家能够无视力克斯兔子的价值,而是这几天,他们天天跟着威廉进森林打猎。

威廉好像知道猎物都躲在哪里似的,一箭射出去,往往就能射中一只猎物,或者是野鸡,或者是山鼠,或者是其他小动物。

在这种情况下,每天都是满载而归,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情绪怎么会像最初那样波动比较大呢?

也只有马克,是穷苦人家出身,所以还一惊一乍的。

“好了,马克,把箭头拔出来,擦干净拿给男爵大人,把兔子带到我这边来!”说话的是雅克。

他的力气在护卫队队员中最大,所以大部分猎物都是放在雅克手里,算是他们队伍里一个小后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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