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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歌把姿态放得那么低,这就没法拒绝了。
反正韩烈怎么都要出去吃饭的,索性去蹭顿好的,顺便看看她想干什么。
“好,去哪里?”
潘歌继续低姿态,征求韩烈的意见:“11月了,蟹膏刚刚成型,找个地方去吃大闸蟹怎么样?”
哟,真·大小姐啊……
一句话,潘歌就让韩烈肃然起敬。
前世,大概是在28岁左右,韩烈才在别人吹牛逼的时候偶然知道吃大闸蟹的讲究。
真正会吃的人,10月份只吃母蟹,11月份只吃公蟹。
10月的母蟹,蟹黄满而肥美。
等到11月份冷空气一来,公蟹的蟹膏成型,最是鲜甜美味,而此时母蟹的蟹黄反而板结成块儿,口感一般。
韩烈以前不懂,给上司送礼时网购的大闸蟹都是雌雄成对儿的,简直像个棒槌。
普通人总是如此,受见识所限,经常露怯,不独独是在“吃”的方面。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不影响正常交朋友。
但是吧,在跨越圈层交朋友的时候,人家往往通过一个细节就知道你是什么成色了,你要是没有点特殊的本事,其实是很难跟人家走心的。
——真要是有“特殊”的本事,备不住能走走肾。
所以老话才总是说“圈层不同别硬融”么,确实有道理。
现在,潘歌约韩烈,就有点“硬融”的意思。
烈哥想不出自己和她能有什么共同语言。
算了算了,有机会直接舔吧……
于是狗男人开始装傻:“挺好的,但是我对魔都不熟,你定地方吧。”
“福州路的王宝和怎么样?解放前的老字号,初来魔都,特别值得体验。”
王宝和啊,还真挺怀念的。
那地方齁贵,韩烈只去过两次,但对螃蟹和黄酒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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