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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鞅在渭水河畔处刑七百人之后,秦国上下对新法再无任何反抗心理,皆乖巧顺应新法。
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建立二十等爵制,明令军法奖励军功,阵战之上一个人头一个军功,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严禁私斗,奖励农耕,重农抑商,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实施移民政策,西部大开发,谁去西部种田了,那田就是谁的。
在卫鞅的变法之下,秦国百姓欣欣向荣,士兵踊跃争功,爱上了把敌人的人头挂在腰上领赏的感觉,只要砍人,就能得爵,砍的越多,爵位越高!
军爵制度的开创,抹平了贱民与贵族的差距,谁都可以通过砍人改变命运。
而且拥有爵位的话,如果犯罪了,是可以用爵位抵罪的。
卫鞅制定了一个国策,在秦国爵位是与住房、衣服、待遇挂钩的,有多高的爵位,才能享受多高的待遇,光有钱和有官位是没有用的,不能豢养仆从,也不能住大房子,穿好衣服。
而且这个爵位还有限制,如果授爵之人自然死亡,那爵位就没了,并非世卿世禄。
但是如果授爵之人是战死的,或者他的儿子要代替他继续参军,那么爵位就可以传给儿子。
这一条款更加激发了秦军的视死如归精神。我砍死你我就赚了,我要是被你砍死了,我儿子还能继承我的待遇将来接着砍你和你儿子。
从此之后,秦国万般皆下品,惟有耕田和砍人高。
秦国形式一片大好,一年比一年富强。
秦孝公八年,秦军出兵占领了魏国少梁,打入韩国,占领安陵、山氏,秦国的势力范围插入到魏韩交界地带。
秦孝公十年,秦军威猛的围住了魏旧都安邑城,使得魏国丢尽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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