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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看着挺立大堂正中的沈琦,只觉得一阵难以言表的腻歪。金线锦袍,金戒指,纯金束发冠笄,脖子上挂着一块巴掌大的镶金白玉牌,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铜臭。
沈琦来到大堂,众人很自觉地散开了一些,一方面是因为珠光宝气太逼人,参加诗会的大多都是寒士,平素向来视黄金如粪土,而今这么大一坨粪土滚至眼前,实在难以忍受。另一方面,沈琦叫嚷了一声笔墨伺候,自然也需要宽敞些的地方书写诗文,想要看笑话的寒士们自然要成全。
诗会原本无需比试者亲自提笔书写,若是当真上佳的诗词,自会有二楼那几个老者记录,而一些不算出彩的诗文,自然也就不必浪费笔墨,因此烟雨楼并未在大堂内准备笔墨纸砚,但既然沈琦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烟雨楼也只好满足,谁会跟一个城主府的傻儿子计较呢。
一名小厮抱着笔墨纸砚来到沈琦身前,脸上写满丑人多作怪几个字,懒懒散散地将白色的宣纸铺在桌上,啪地一声拍下砚台,狼毫笔一扔,不咸不淡地道了一句,“笔墨伺候好了,您请吧!”
“什么态度!”沈琦重重地哼了一声,“今时今日像你这般服务客人的,就算是再怎么兴隆的生意也只会越来越差,赶明儿我就让烟雨楼的老板把你的三条腿都打断,撵出门去!”
站在不远处的师堰见小厮两股战战的模样,微微皱了皱眉,帮腔道,“沈公子,今日诗会本是其乐融融的盛举,莫要为了一点小事影响心情,还是专心写作,以诗服人吧!”
这话说得极为巧妙,尤其是以诗服人四个字,令沈琦不好再与小厮计较,只得摆摆手,呵斥小厮退下,拿起桌上的狼毫笔握在手中,姿态犹如握着一支木棍般粗狂,闭目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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