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将会驾着他的雷克萨斯从缅因州开回去。他妻子伯娜丁那天一早就走了,带着他们的猫,天真汉,回康涅狄格州的家去了。他们的儿子谢尔顿本来答应待在家里,等搬运卡车到的时候帮一把手,可是后来接到女友的一个电话,说那天下午她的飞机将在肯尼迪机场降落。于是他走了——他什么时候不在外面?——不过搬运工不用帮忙也可以完全胜任装卸家具的活儿。伯娜丁是怎么想的——谢尔顿对室内装饰能有什么高见?他知道哪件家具该放什么地方?
弗朗西斯的姨妈去世了,因为他是她仅有的两个在世的亲戚之一,另一个是刘易斯舅舅,他住在加利福尼亚的一个陪助型养老院,所以为她清空夏屋的任务就落到了弗朗西斯头上。刘易斯舅舅只要了碗橱和门厅里的长凳,别的都没要,或许可以再要一块手织东方地毯,如果颜色尚好又不太大的话。弗朗西斯把那块大不里士小地毯卷了起来,用绳子扎好,放进碗橱的底层。
几天前,谢尔顿把他父亲拉到一边征求他的意见:他是应该现在就跟女友订婚,还是把法学院的第一年,甚至头两年读完再说?谢尔顿和露西已经讨论过这桩婚事,她似乎并不着急,但是他不愿意让她手上没戴订婚戒指就跑到日本去教英语。弗朗西斯认为露西是个好姑娘,漂亮,既不腼腆也不自傲,只是,虽然接触了很多次,他对她还是有点摸不着头脑。她去年出了两次交通事故,两次都是她开车,但这也不一定意味着什么——三次会更说明问题。关于露西,弗朗西斯最重要的线索是她有一次在家里过夜,第二天早上很晚才下来吃早饭,她穿着T恤和牛仔裤,内裤在牛仔裤的一条裤腿上晃荡。伯娜丁低声提醒她,露西满脸通红,抓起内裤,把它从前面塞进了牛仔裤。她对此没有一点幽默感。嗯,他也没法想象在斯特里特曼家(那得是四十多年前了吧?)跟伯娜睡过一夜早上下楼的样子,因为那个年代不会有这种事。他们会叫人把他抓起来的。但是时代不同了,他不反对露西跟谢尔顿睡在他们家。他们把茶杯碟放到水槽里,而且也不弄出什么声响。伯娜指出,谢尔顿卧室里的电视从来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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