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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鬼冷冷的目光如同要吃人一般看着叶枫,毕竟自己在叶枫的手上吃了那么多亏。而此刻司马衷正在和赢皓争夺着身体最后的控制权。但是很明显赢皓一个凡人少年的灵魂如何能比得了金仙修士的神魂强度。
司马衷用着赢皓的脸,阴险地笑道:“稍微在等等,马上这个小子的身体就是我的了。”
其实从一开始,赢皓和公孙宇这样的人,对于雷神和司马衷而言,就是蝼蚁,而蝼蚁没有选择命运的权利,只有被选择的命运。原因无他,就是力量的绝对差距所带来的绝对话语权。所以这个世界才会那么痴迷“以力量为尊”。人人醉心于不计手段地去获得力量。即便这个世上还是有侠义之心的修士,但是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凭借着力量爱上了欺凌弱小的感觉。用弱小者的痛苦、喊叫和死亡来宣布着自己的强大。
所以叶枫想改变这个以力量为标尺的吃人的修仙世界啊。对于修士而言,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技不如人,变成弱者被杀掉,没什么惋惜坎坷的。修仙本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无足飞鸟、不飞则死。没有死亡的觉悟还修个屁的仙。
但是无论修士的强和弱,那么手无寸铁的天下苍生黎明百姓的命运就如同此刻的赢皓和公孙宇一般,都是攥在那些拥有力量的修士手上。自古以来没有人为了他们发过一次声,呐过一次喊。即便他们中有人出头掌握了力量,却畏惧了“凡人是蝼蚁的”的大势洪流,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凡人、是为了凡人呐喊这件事情,于是脱掉了凡人的皮,穿上了仙人的华服,反过来加入到了欺压凡人的修士队伍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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