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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会说,既然执念是1分好处,99分的坏处,99要远比1大得多,那么执念就是坏处远大于好处,那么放弃执念不才是最正常的吗?
那么不妨有时间的话,试着问自己一个问题,你的欲望是择优录取的吗?你会因为某个欲望不划算而放弃去追寻另外一个更加划算的欲望?当你能做到这一点,恭喜你,其实就证明你已经做到了儒家圣人王阳明所提倡的“格物致知”,那时候其实离放下欲望、放下执念已经很近了。不过也说明了:你对于那个欲望的东西,其实也没你自以为的那么想要。
我们必须承认:“放下执念”这句话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是没错的。毕竟这种论断是儒释道三大家共同支持的做法。说实话,一般人真的没理由、也找不出合理的理由,去和这种三大家都提倡的事情反着来。毕竟这真的很容易变得和叶枫一样,会成魔的,你看叶枫不就是魔了吗?
而成魔,绝不是一个普世价值所应该提倡的东西。
我们常说:“放不下的执念,是一切痛苦的根源”。这话真的一点都不假。那么放下不更加顺理成章了吗?
我无意反驳,也无法反驳,因为大千世界,对于欲望甚至是执念的态度和选择,是每个人自己的自由,也正是这样的自由,宣誓着我们自主独立的人格。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欲望都是被别人左右,而不是被自己左右,你又拿什么和我说你是自由的?
虽然我们绝大多数情况都会认为,多数比少数好,大千世界,气象万千,诸般诱惑,形形色色。但是我们有的时候却会遇到一个人、一件事,甚至是一个想法,那一个的价值会让我们觉得它一个已经超越了所有,以至于让我们为了一个的它,能放下大千世界的诸般诱惑,直到最后如圣人一般,连整个世界都放下了。这样的东西,我们人类有一个词去形容它,那就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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