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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血虽然是好东西,男人女人都爱的一种美食。
但是,张俊平不得不放弃它
因为,如果不把鹿血放干净,就这么拎着回宿营地,就等于给敌人留下一个路标。
山林里,夜晚才是猛兽的世界。
可以预见,晚上宿营地绝对安生不了。
这要是招来狼群,那玩笑可就大了。
张俊平前身经历过一次狼群袭击,他再也不想经历了。
把鹿血放出来,张俊平又拎着控了控,确定不滴血了,这才拎着梅花鹿残体,翻过枯树。
此时,小夏已经听话的站起来了,正站在枯树另一边看着张俊平。
“走吧,你拎着它,我扛一棵树,咱们回营地。”张俊平把梅花鹿残体扔给小夏。
自己拿开山刀修理了一下枝桠,然后扛起一根枯树。
“张哥,你这劲真大!”
“我这是童子功,八岁开始,扎马步,练出来的!”张俊平哈哈一笑道。
八岁扎马步,只是糊弄小夏而已,他继承自前身本事,都是在部队上学的。
而他自己的本事,则是博物馆空间反馈过来的。
回到宿营地,张俊平把枯木扔到地上。
“好家伙,张兄弟你这力气也太大了!”牛庆奎惊讶道。
其他人也都纷纷侧目,这一根枯木,直径十公分,长五米多,这可是白桦树,比一般木头要重不少,足有一百多斤。
这时,跟在后面的小夏也走了出来。
小夏虽然只是拎着半只梅花鹿,可依然有些气喘吁吁。
“这是……”田建军好奇道。
“哦!捡了个虎栈。”张俊平笑着解释了一句。
“可吓死我了!刚才我们遇到老虎了,老虎正在吃食…………”小夏把半只梅花鹿扔到地上,然后一屁股做到地上,喘着粗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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