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问自己:“我为什么会去?”我能讲出一百条理由来,但主要的答案在这首诗里,不过我已不记得是谁写的了:
世上有两件东西,好像是一个:
第一是女人,第二是美酒。
比酒更甘美、比女人更香甜的,
对男人来说,是战争。
我曾经羡慕那些到过阿富汗的同事,认为他们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在和平的年代怎能学到?我在一座市立大医院里当外科医生,已经十年了。送来的第一批伤员,我一看,差点儿被吓疯了。一堆肉,没有胳膊,没有腿,还在喘气,就连病态虐待狂影片里也看不到这种惨状!
我在那边做的种种手术,是在苏联根本无法想象的。年纪轻轻的女护士们受不了。有的哭,甚至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了;有的哈哈大笑,笑个没完。有位女护士站在那儿,一直傻笑。这些护士都被送回国了。
人死的时候,完全不像电影里表现的那样,一颗子弹击中头部,双手一扬,倒下去了。实际情况是:子弹击中头颅,脑浆四溅,中枪的人带着脑浆奔跑,能跑上半公里,一边跑一边抓脑浆。这是想象不出来的。他会一直跑到断气为止。与其看到他那种样子,听他抽泣、哀求速死,想早些摆脱痛苦,真不如让他开枪打死自己轻松些,如果他身上还剩下一点儿气力的话。另一个躺着,恐惧悄悄地攫住了他的心,他的心开始打鼓,他大喊大叫……检验一下他的脉搏,跳得正常,于是你放心了。可是脑子在等待那个人体弱力竭……不等你离开病床,这个娃娃兵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类往事一年半载是忘不掉的。等到这些娃娃兵长大以后,他们会再次经历这一切,他们的看法也会改变,不过我的观点已经改变不了了。我父亲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一名飞行员,他什么也没有讲过。他觉得一切都像日常的事,可我却弄不懂。现在只要提个醒,暗示一下就够了。昨天我看报上说:某人自卫到最后一颗子弹,他最后一个开枪把自己打死了。把自己打死了,这是什么意思?战场上的问题明摆着,或是你把他打死,或是他把你打死。很明显,你应该留下来。大家都撤走了,只有你在掩护他们,不管你是接受命令,还是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你一定知道自己选择的是一条死路。我深信,在那一瞬间,心理上不难承担这种行为。在那种情况下,自杀被看成是正常的事,很多人都能那么做,以后人们会把他们称为英雄。在日常生活中,自杀者被视为不正常的人。当年公墓里甚至不允许把自杀的人和大家安葬在一起……报纸上的两行字,弄得你一夜不能合眼,把你心里的一切都翻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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