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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十二章 不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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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容泽回到城西别墅时已是凌晨。

若是在平常,他肯定倒头就睡了,今晚却莫名亢奋。

他一闭眼思绪就开始乱飞。

不知为何,他想起了幼时的事。

那时他的名字就叫容泽,住在一个小镇上,是个自幼丧母还生父不详的“野孩子”。

六岁那年,他被秦老爷子接到帝都,秦家老宅,之后才被冠上秦这个姓氏。

但是真正承认他,并把他当成秦家一份子的,只有秦老爷子。

在那里,他见到了年仅四岁的程娇倩。

和初到帝都时,面黄肌瘦,骨瘦如柴,穿着一身极不合身的衣服,看起来只比难民强一点的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年仅四岁的程娇倩长得粉雕玉琢,珠圆玉润,她穿着粉色洋装,看起来像个小公主。

秦振川,他的父亲,因为结婚五年多还没有孩子,特别喜欢小孩子,程父、程母为了投其所好,时常带程娇倩去拜访。

秦振川的妻子是位名符其实的大家闺秀,没有刻意为难秦容泽,只是每每看到他,脸色总归好不到哪里去。

秦振川极为爱重妻子,对秦容泽从不假以好颜色,却和他的妻子一样,对程娇倩视如己出。

四岁大的小孩已经有些懂得看人脸色,程娇倩对他的态度是和秦振川夫妻如出一辙的冷漠。

可想而知,他在秦家的处境有多尴尬。

尽管如此,秦容泽并没有自我否定,也没有自我放逐,而是奋发图强。

高三那年,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米国一流学府的入学机会和全额奖学金,秦家和程家众人对他的态度才有了些许变化。

尤其是程娇倩,那段时间程娇倩特别崇拜他,像他的小尾巴似的,整天粘着他。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秦家和程家有了结亲的意向,就连秦老爷子都表示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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