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8年,我从沃顿商学院毕业,当时就瞄准了曼哈顿市场。但是,曼哈顿房产市场很热,房价居高不下,我苦于找不到一笔合适的生意。我所谓的合适的生意,是指地段较好,我又能买得起的。父亲的生意做得不错,但是他并不能将一笔数目可观的投资基金完全交给我。我刚毕业那会儿,自己有20万元的资产,不过它们多数都套在布鲁克林区和皇后区的楼市里,于是我决定再等等。我一边帮父亲打理生意,一边花大量时间待在曼哈顿,寻找机会。
1971年,情况有了好转,当时我决定在曼哈顿租一间公寓。公寓是位于第三大道和75号大街交会处的一间工作室,它对面就是相邻大厦的顶层水箱。我自嘲自己住的是阁楼,因为它确实接近大厦的顶层了。我试着把它分成几部分,让屋子看起来大一些,不过,它终究是一间又暗又脏的小公寓而已。即便如此,我还是很爱这间公寓。15年后,我搬进特朗普大厦位置最优的3层公寓,窗外能看到中央公园的景色,当时那种心情,也不如我搬进这间小公寓激动。
要知道,我是在皇后区出生,在布鲁克林工作的“市郊人”,如今能在曼哈顿东区有个安身之处,心情怎能不激动?
自从搬进曼哈顿,我对这个地区就更加熟悉了,这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任何一个刚来曼哈顿的人,都不会用我这种方法去认识这里——我摸清了所有好地产的位置,也成了地地道道的“城里人”。我踌躇满志,自认为拥有一切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年轻,有活力有干劲,虽然在布鲁克林区工作,但是我住在曼哈顿。
来曼哈顿之后,我先加入了曼哈顿最著名但是入会条件也最苛刻的Le俱乐部(Le Club),跟54俱乐部是一种类型。它位于东区54号大街,里面的会员基本上是商界最成功的人士和社交界最有姿色的女人。在这家俱乐部,如果你看到一个75岁的富人左拥右抱着三个瑞典金发美女,一定不要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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