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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以利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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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中,王玄策接到不多时便要再次出发的消息,整个商队都在紧急筹备——当然,这次陆恒吸取教训,给了他们足够的资金。

洛阳的工坊也再次扩大,尽量将琉璃瓶产出得更高一些。

时间不知不觉,又过去了一个月。

此时,吐蕃王廷。

逻些。

布达拉宫中,吐蕃的年轻赞普,松赞干布,正看着自己手里的信件眉头紧锁。

“这贞观十年春虽的确是好酒不错……可价格,未免有点太离谱了吧。”

松赞干布抬头,看着底下寥寥无几的人。

这些人虽然少,但却全都是王朝的中流砥柱。

他沉声道:

“尚囊,你是大相,说说看你的想法吧。”

吐蕃的大相,就相当于是大唐的宰相,但不同的是大唐的宰相并不唯一,但凡在三省六部身居高位的,都能被称为宰相。而吐蕃大相却只有一个,职掌为协助赞普制订法律、征收赋税、主持盟会、出使外邦、统领军队等事。每任一人,集军、政大权于一身。

尚囊便是如今的吐蕃大相。

闻言,他站出列来,俯身行礼道:

“臣以为,此事还得好好考虑。”

“虽然禄东赞他们已经与大唐的卢国公搭上关系,这是好事,可我吐蕃也不能当那待宰的肥羊啊!”

“贞观十年春固然珍贵,不过,这酒只能拿来喝,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即便您与朝中其余贵族十分喜爱,也没有必要举国之力去购置。”

“生意一旦定下,再要毁约可就晚了。”

“赞普,最好趁现在只是口头约定,还没有开始交接,早些谈妥才是啊!”

尚囊的话让松赞干布眉头皱得更紧了些。

他沉吟着,正要说些什么。

却见外头进来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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