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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远没有按照正常顺序剖尸体,而是首先在胸前伤口处,细心的取起了微量物证。
凶手杀人的时候,力气用的很足,匕首的速度也非常快,戳进受害人的心脏处,麻溜的就钻了进去,直到匕首的护手撞到受害人的胸口处。
同时,匕首的前刃还触到了受害人的肋骨,从剖开的情况来看,也确实是划出了痕迹来。
如此一来,受害人的伤口处,就很可能存有凶器的微量物证。至于这份物证是否有助于破案,还不太能确定,但多半有助于做法庭证据。
其实,要将一名凶手钉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证据不够充足的情况下,法庭经常会减刑处理。特别是涉及到死刑的时候,对证据和证据链的要求是高了不止一个档次的。
所以,有时候法庭宁可给一个死缓,也不会直接给死刑。因为给了,也可能在死刑复核的时候被驳回.到时候尴尬的依然是自己。
像是江远这样的刑侦人员,特别受到各地的欢迎,也是因为他是以物证说话的法医出身。破案不仅仅是侦破了案件,还附带着全套的证据,证据链也比较完整。不像是柳景辉那种,听起来逻辑严谨,到了法庭上,全是磨嘴皮的东西。
吴军看着江远取了胸前的皮损,顺手就递了肋骨钳给他。
法医用的肋骨钳,跟心胸外科用的肋骨钳是一个东西,本质上都是利用省力杠杆的原理,钳开骨头。所不同的是,心胸外科用的肋骨钳往往小巧精致,价格不菲,法医用的肋骨钳就没那么多穷讲究了,往往又大又糙,看着又笨重又有力的样子。
江远钳开骨头,拍了照以后,重新细心的取样,然后直接剪下留有痕迹的一截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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