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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昂?
黑墨镜、长风衣、手捧一盆鲜花。
听到介绍以后,孟凡脑海中浮现出一道身影,下意识追问:
“人呢。”
“面试地点由对方挑选,我们两个专门去了他指定的快餐店,结果,没过一会儿,来了一辆精神病的汽车,把他给当场押走……”
说到这里,那个做汇报的伙计无奈摇了摇头,心道:本部门的招聘工作真是令人感觉一言难尽,四个骗子,一个少年精神病人。
到底能否招到真正的奇人异士?
“哪家精神病院。”孟凡再度开口。
这令金麦基感到诧异。
旁边,大傻快言快语,说道:
“老大,你不会认为那个小疯子能降妖除魔吧?”
“巧克力、保鲜膜,说是用黑狗血都比这两个靠谱。”
有一说一,李昂那套理论确实超出常人认知:捉鬼用保鲜膜,打鬼用巧克力,超度鬼冲厕所。
假如孟凡没有记错,这家伙在影视剧中,训练一群保安如何抓鬼时,并没有传授什么术法,他本人似乎也不会,全靠所谓的练胆。
似乎当意志力坚定到一定程度,哪怕被高压电集中,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督察,我们也不知道那小子被关在哪里啊,他做事神神叨叨,本来是到警政大楼面试,却说自己不方便,要求派人去快餐店。”
“为了表示对人才的重视,就专程过去了一趟……”
吐槽声中,孟凡无奈叹了口气。
李昂那样子确实令人难以信服,别说打听他是被哪个精神病院抓走了,就是再多看他一眼,恐怕同事们都觉得心烦意乱。
毕竟,这个年代又有多少人,能够接受无厘头性格的家伙?
“情报科,最迟三十分钟,我要看到全港所有精神病院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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