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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星秀树一会看看报纸,一会又看看一旁的小伙伴。
迅游似的视线很快就被发现了,白发蓝眼,外表像猫,实际上性格却更像狗的小伙伴抬眼朝他看来。
诸星秀树也没有移开目光,反而十分自然的开口:
“福尔摩斯迷聚在一起的话,应该会交流关于福尔摩斯的事情,我们要当个合格的福尔摩斯迷,起码在其他人看来得是。”
要是移开目光就会显得他心虚,所以绝对不能移。
“你们对于福尔摩斯的案件,还有他本人的印象有多少?”诸星秀树像个面试官一样出题询问着其他人。
几个小学生对视了一眼,一个接一个的开口。
“最出名的应该是血字的研究……”
“我比较喜欢波西米亚的丑闻……”
“一共有四部中篇,五十六部短篇……”
“穿的是斗篷风衣、头戴猎鹿帽、手拿烟斗、曾吸食可卡因……”
几个小学生互相交流着,将与福尔摩斯有关的信息都说了出来,从这些信息中可以看出他们的确有认真阅读过原著。
诸星秀树点了点头,对小伙伴们的表现表达了欣慰。
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怀疑他们不是福尔摩斯迷了,对福尔摩斯如此了如指掌,怎么可能不是福尔摩斯的忠实读者?
不过还有一点缺点。
“我们提起这些事情的语气要更狂热激动一点,想想那些爱豆的粉丝,要拿出和他们一样的狂热。”诸星秀树脸上表情有些古怪,却还是笑着道。
几个小学生沉默着回想了下所谓爱豆的粉丝,那些狂热的表现,语气和表情,脸上也不由自主露出了欲言又止的表情。
他们这样的人,很难将一个虚拟人物,或者偶像演员放在比自己更高的高度去崇拜,因为一想到福尔摩斯或偶像,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对方的闻名程度和庞大的粉丝群体背后产生的能够让他们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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