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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我的罪恶永远由自己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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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尔德里奇·基里安,在2000年,我认识了一位被誉为“美国英雄”的“军火公司天才”,托尼·斯塔克。

我在美国西海岸出生,在还不会说话的时期就被父母丢弃在福利院的门口,依稀记得,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晚上,雷鸣声穿透天际,令人灵魂都在颤抖。

随后,我艰难地在福利院里成长,因为身高原因被人嘲笑、被比我大的孤儿们逼着吃下地上的剩饭——在几十年前的美国,这很正常。我不恨那些孩子们,因为我把他们全都拉来做活体实验了。

从无数次被按在洗手池里、无数次被抢走饭碗的经历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混乱的世界,只有恶人,才有资格活下去,也许你会奇怪,恶人终究会遭报应的——但我没有选择,况且,某位老人告诉我,做恶人比当好人难得多。而我自认为自己当恶人的水平还不错。

达尔文的弱肉强食森林理论,就是这个操蛋的国家最真实的写照!

我在十二岁那年,被一个女人领养了,一脸温和的她在到家后就把我关进了地下室,那座该死的地下室里关着十多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孩子。

“好啦,你们好好玩哦,妈妈之后就来照顾你们~”说着,便将手中染血的镰刀放下,拖着一个比我小的孩子的尸体走了出去,血迹顺着铁笼延伸到那锁死的大门,像是一条不归的死路。

后来,和我关在一起的人越来越少,吃着老鼠肉的我顽强地活了下来,现在想起,当时我要是死了该多好?不过,我在一片黑暗中找到了一丝微弱的亮光:一位女孩,她金色的长发和白皙的皮肤令我着迷,即使是在昏暗的地下室,她的脸都好似在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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