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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刚把人糟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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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岚衣眼睛微微张大了一点,抿唇。

温子昱并没有直接打开,而是伸出手来递回给她。

谁知道顾岚衣并没有接过来,而是继续拿着红绳系在他的手腕上。

温子昱看着歪歪扭扭的花结一愣,“你不是说修好了吗?”

顾岚衣:“咳,这,我真的尽力了,要不我重新弄一下?”

她说着就要再把手绳拆下来,却被温子昱避开。

温子昱把手背后,不让她碰。

两人面对着面,都没有说话,温子昱在赌气,至于顾岚衣……

顾岚衣轻咬住嘴内侧的肉,又用舌头顶了顶。

她上前一步,捉住温子昱的手,把绸布包着的小盒子拿过来。

温子昱哼了一声,松开手,转身要走。

顾岚衣连忙把人拉住,“等等。”

“做什么?”

顾岚衣看着他气呼呼的表情,无奈地笑了下,“你走了我戒指给谁?”

温子昱停住,转过来看向她手里,“戒指?”

顾岚衣笑了一声,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只晶莹剔透的白玉指环,圈上绕着金丝,最上面是圆形的奇怪设计。

温子昱迟疑地开口:“这个是……太阳?”

顾岚衣颔首,“真聪明。”

温子昱傲娇地哼了一声,要把指环从她手里拿过来。

“给我这个东西干嘛?”

指环在大锦朝是只有达官显贵才会戴的,象征身份地位,但一般是纯金宝石打造,而顾岚衣手里这只则是上好的白玉制成,触感细腻冰凉。

顾岚衣没让他拿,而是抓住他的手套了上去。

胡诌了个理由,“漠北有个习俗,将戒指戴在左手第四根手指上,意味着要和他的伴侣携手白头。”

她是个大老粗,挖空了肚子也找不出一点墨水。

将白玉戒指推至温子昱的无名指根处,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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