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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走了几天,陆微芒带着两个弟弟,程默带着程金,互相鼓劲儿,又互相扶持。干粮吃完了,就让程默看着三个小的,她去一旁路边山上打猎,荒蛮之地,两个人一个值上半夜,一个睡下半夜。
都说最深厚的友谊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
他们也算占了其中两条。
看着眼前高大的城墙,城墙上大大的“南阳郡”三个大字,在太阳下醒目非常。
“我以为你要去沛郡。”
程默扭头看向身旁已经和自己一般无二,行似乞丐一般的装扮,青白的皮肤本来在丰县吃饱喝足几日逐渐变得粉白,现在经过半个多月的餐风露宿,又恢复了发青的状态。
陆微芒看着高大的城门,心中高兴,“我们总不能一直流浪,在这世道中,如同走钢丝一般,天天提心吊胆,干脆走远一点,重新开始。而且,我特意来这里,也是因为这里,有我们安身立命的根。”
她在丰县仓库中,搬运了半个月的粮草,知道是给霍将军剿匪用的,而且霍将军于他们离开丰县的十日之前,已经开始大军推过。
她们的行程就等于跟在霍将军大军过后之地,所以这一路上格外安宁,连一只兔子都没见到,动物都会趋吉避凶,远离战场,更别提乱七八糟的人了。
而且她坚持来南阳,也是因为在点心铺子受到的启发,这个时代,白糖似乎是十分金贵的东西,同样是蔗糖的黑糖却很便宜。看来,不管什么时代,颜值都是很重要的。
既然晶莹如雪的白糖那么金贵,那比白糖更加剔透更甜最重要是颜值更高的冰糖,岂不是奢侈品?
本来陆微芒有了这个想法,第一感觉就是在丰县开始创业,毕竟那里离她老家不远,而且县城的人,很多都认识她,她想着这样,自己会不会能更有保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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