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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前不叫薛高雁,叫薛狗蛋。
他那个整日挽着袖子啐唾沫的屠夫爹,和骂街骂出赫赫声名的娘,说叫狗蛋好养活,对他这个唯一的传宗接代宠到横着走。
于是,他五岁耍刀剁了自家狗,八岁满大街问候人祖宗,十二岁就聚集了一批偷鸡摸狗收孝敬费的少年,成为镇子上“大害之首”。
有人报过官。他却又十分聪明,跟泥鳅似的,每次衙役捉不到,他还能把衙役整个嘴啃泥。
“大害”无人能治,终成“一霸”。
某天,县太爷家的公子高头骏马招摇而过,他的一个小弟躲闪不及,被马蹄踩中,断了一条腿。
那小弟哭着来找他,他一笑,包在你蛋儿爷身上。
三天后,县衙的粮仓走水,火苗猖獗,全县口粮化为灰烬,辖地百姓闹了整个春荒。
上面大怒。责备县太爷失职,将其革职,全族流放宁古塔。
很多年后,百姓说,县太爷整族,八十余口,没一个活着回来。
只是有人看见,走水当晚,一个男孩翘着二郎腿,坐在黑暗里,笑得像青面獠牙的小鬼。
……
而他,是那个时候出现的。
在那个火光如地狱的夜晚。
一袭半旧棉衣,沾着几点泥的布鞋停在他面前。
“小孩儿,火,是你放的吧。”他低声细语,听不出多的情绪。
“是。你蛋儿爷放的。”小鬼般的男孩儿抬头,应得很干脆,笑得露出一圈白牙。
他点了点头。火光在身后,所以他的脸同样隐在黑暗中,眸却如夜中升起的明月。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他闹市行马,断了我兄弟一条腿!狗官!活该!!”男孩狠狠啐了口。
“那,为什么不去烧县太爷的私宅,而是全县的粮仓?”他慢慢问,很有耐心,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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