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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高雁唇角一勾,为那坟头上了一抔新土:“什么贾公。长眠于此的,只有薛狗蛋的夫子。”
“夫子,夫子,他到底教了你什么,值得你把一生赔进去?”沈银语调发颤。
薛高雁笑笑,仿佛又见那晚地狱般的火焰中,一名容貌普通布衣染尘的男子走来,向他伸出了手。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男子开始轻轻哼唱,带着一如在那夫子面前的紧张和认真,唱着唱着就红了眼眶。
他自始至终教他的,不过这一句罢了。
……
秋试。登高大雁塔,金榜题名时。
一袭白衣的他来到贾氏大宅的家塾,向那书阁之间手持戒尺的男子一揖,愧疚又愤怒。
“学生,薛高雁,问夫子安。学生有负夫子教导,仅得探花。”
男子放下书卷,一划而过的诧异,他太清楚这少年的天资,仅仅用了六年,就把人家寒窗十年的书都读完了。
当年那个大火夜里笑得阴恻的小鬼头,已经被他的戒尺,“打”成了个锦绣文章谦谦有礼的书生。
少年忿忿:“学生本应是状元,只因沈家沈锡参考,上面谄媚沈家权势,把他提到了第一,故学生落了下来。”
男子重新执起了书卷,问:“尔当如何?”
少年齿关咬得咯咯响:“学生已向京府递了状子,告沈锡舞弊,击鼓数日,但都被打了出来,别说审了,都没人理的。”
言罢,少年撩起衣衫,露出后背骇人的棒痕,血迹蜿蜒,甚至有些能看见骨头。
男子眉眼安然,似乎早有预料:“尔又当如何?”
“再告,再击鼓。我就不信,缩头乌龟官们能窝一辈子。”少年攒拳。
“若尔这样做,只怕就不是背上的伤,而是小命都得丢了。”男子抬眸,淡淡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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