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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不觉得丢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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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林远到小区附近的中介跟他们谈了谈,先把房子登记上了,等过几天搬家了,再让他们去拍照录入,挂到网上。

完事以后,林远就坐上公交车,直奔同学会的饭店。

在颠簸的公交车上,林远突然觉得,也许是时候给自己买辆车了。

驾照是现成的,买了车立马就能开。

虽然沈薇手里有车,可是总不能一直蹭她的,毕竟只是表面情侣。

更何况,林远也害怕跟她接触太多。

如今新房子都买了,再买辆车也不过分吧。

只是要好好找个借口,要不然不好跟母亲交代。

林远胡思乱想着,很快公交车就到了站。

下车以后,正好看见饭店的大招牌,上面写着「明安饭店」四个大字。

这是一家老饭店了。

在二三十年前,明安饭店是首屈一指的大饭店。

可是经过漫长的时间流逝,吉庆楼、天府阁之类的饭店相继崛起,就没明安饭店什么事了。

如今算起来,明安饭店也只能算是个中等饭店了。

大学同学会定在这里,倒也说得过去。

毕竟这帮同学多数都是打工的,聚会肯定,哪里舍得到太贵的地方去?

没在路边随便找个家常菜馆,就算是要面子了。

林远进了包间以后,发现大部分人都已经到了,这帮人还都挺积极的。

大圆桌上摆着两盘花生瓜子,还有一壶茶,还有几盒烟。

一群人吃吃喝喝,互相扯淡聊天。

几个抽烟的把屋里弄得烟雾缭绕,窗户早就被人都给打开了。

林远进屋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大学时候的氛围又回来了。

他正想跟这帮人热情地打个招呼,毕竟当年一起翘课,一起抄作业,一起上网吧,一起撸烤串喝啤酒……

可是还没等他张开嘴,就听到有人嚷了一嗓子:「卧槽,林远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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