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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准备走进法院,叶向阳就看到米昔昔的法务人员出现在视线当中。
就两个人。
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且涉及的金额很小,米昔昔只派两个人过来,并不能说明他们不重视今天的开庭。
但不管怎么样,他们也不可能大张旗鼓派一大堆人过来。
这样会显得对叶向阳太过于重视,要是被传了出去,就显得涨对方志气灭自己威风了。
眼下这个桉子,还是有不少人在关注的。
“又见面了。”
“这不是你期待的吗?”
面对对方的回应,叶向阳无声笑了笑。
在之前。
对方通过法院申请了一次庭前调解,双方在那个时候已经先碰过面了,不过对方提出的条件,叶向阳没有答应。
主要的争议有两点。
其一,叶向阳要求米昔昔公开道歉,对方表示道歉可以,但不能公开。
其二,叶向阳要求对方赔偿一元精神损失费,而对方拒绝,却表示如果叶向阳同意撤诉,可以就之前产生纠纷的商品价格,进行三倍赔偿。
对于第一点,估计大家都能够理解。
第二点,有的人可能就迷湖了。
明明撤诉赔偿更多,为什么非要坚持仅仅一元的精神赔偿。
这就涉及到对方偷换概念了。
一块钱的精神损失赔偿虽然很少很少,但却体现了法律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权利和恢复受害人人格权的现实作用。
而对方提出的三倍赔偿,却是针对叶柔和那个商家之间的交易纠纷,但关键这次的桉子,和那个商家有关系,但又没有那么直接的关系。
因为叶柔和叶向阳起诉的是米昔昔,是他们的服务和面对买家与消费者之间纠纷的处理行为。
两码事。
双方相互打了个招呼,也没多做交流,一同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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