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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瓯晚报》接连三天的反转戏码,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某些小圈子的震动。观点有好有坏,但更多的却是叹服于东瓯市地方部门搞事情的能力。
八岁小孩,贷款两亿,股本十亿,随便两个数字结合,都足以挑动人的神经。
不过回顾以往,东瓯市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95年南非刚开放自由贸易市场,东瓯市的老百姓就能开着渔船横穿半个地球去南非卖货的胆子,同样让人吃过一惊;再往前倒,老彭去边境做的事,也不是没人知道。
至于王包机包下飞机航线,东瓯市老百姓自己筹集自己修建机场、铁路,这些正大光明的搞法,更是几乎年年都要来上一回。
但性质上,凡此过往的种种,和这回林淼干的事情,却全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以老彭为代表的走私活动,那好歹是暗地里进行的,虽然不合法,可也没大张旗鼓,所以闷声发了财;以王包机为代表的打破规则的这群人,则是奉行法无禁止即可为,高调无比地钻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也同样做成了事情。
而这回林淼的贷款配资炒股的一条龙空手套白狼行径,理论上,绝对是不合符现行法律规范的,尤其是行为主体人,压根儿就不存在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从地方部门到沪城的证券市场,却愣是全程没有对他进行任何阻拦,甚至新闻上还对此做了报道。
那么这算不算公然进行违法经济活动?如果没有东瓯市地方的配合、支持甚至纵容,一个八岁小孩,又凭什么能做到这一步?林淼的做法是否合法,这笔交易是否可以成立,交易所获得的利润,是否可以视为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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