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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检法的司法建设中,唯独这检察院是要新设。
北宋的司法系统,在封建时代那是最为完善的,有着自己的鞫谳分司制度,刑侦部门的话,也有比较完善的体系,只不过人员素质方面,稍稍欠缺一些。
检察院则是没有的。
虽然有些部门,事具有检察院的一些职权,比如说御史台,但不具备检察院体系的核心。
公诉!
一般是针对刑事案件,检察院代表国家去控告嫌疑犯。
而如今就是官府直接根据调查来的证据,进行审判。
中间就没有控诉这个环节。
比如说,在阿云一案中,张斐是直接面对法官,而不是面对检察院,这就造成律师跟法官打对台。
就常理而言,这是不可能赢的,判决权就在法官手里,张斐当时是赢在,王安石在朝中支持他。
这是政治,而非司法。
如果有检察院,就不会存在这个现象。
甚至可以说,检察院是整个司法改革的核心所在。
如今开封县正在实行的政法分离,中间若没有检察院支撑,中间就没有监督,甚至可能比现在还要腐败。
缺了这一环,怎么变都跟原来差不多。
而司马光之前并不愿意张斐急着入仕,原因很简单,朝廷没有公诉部门,张斐入朝发挥不了自己的能力。
当然,他这里面还藏着一个坏心思,就是他料定王安石的新法肯定会出问题,光朝中施压,是不具备威胁的,必须得民间也配合。
而打官司是一个很好的施压手段。
如今王安石也是通过打官司,不断取得民意的支持,在朝中舆论上也占得上风。
司马光打算到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但张斐提出公检法后,他改变了想法,有了公诉权,张斐入朝为官,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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