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期以后,从皇室到官绅地主兼并土地愈来愈猖狂,他们依靠政治权势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皇帝在畿辅地区设立了许多皇庄。宗室诸王、勋戚、太监也通过“乞请”和接受“投献”等方式,霸占了越府跨县的大片土地,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先看宗室的占地情况。万历三十四年五月,四川巡按孔贞一上言:“蜀昔有沃野之说,然惟成都府属,自灌抵彭十一州县开堰灌田故名焉。近为王府有者什七,军屯什二,民间仅什一而已。”就是说,蜀王一府占去了成都平原依靠都江堰灌溉的最肥沃的土地百分之七十。河南开封的周王,兼并土地的结果,造成“田产子女尽入公室,民怨已极”。时人有诗云:“中州地半入藩府”,“惟余芳草王孙路,不入朱门帝子家。”神宗的弟弟朱翊镠分封卫辉,占田四万顷;神宗诸子也群起效尤。福王朱常洵是神宗爱子,朝廷坚持要按潞王标准给田四万顷,经过廷臣和地方官员的力争才减为二万顷。瑞王分封于陕西汉中,朝廷赐给赡田二万顷,由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摊缴租银。大致而言,除了江浙财赋之区以外,全国的土地有相当大一部分落入了朱氏宗室的手里。
勋戚和太监侵占的田地主要是在畿辅地区。他们依靠同皇帝的亲近关系,通过请乞等手段攫取大片土地建立庄田。如明武宗时,太监谷大用“假勘地之名,混占产业庄田至一万有余顷,侵欺子粒官银至百万有余两”;熹宗时权监魏忠贤,霸占的土地也多达万顷。嘉靖初年,林俊在疏中指出:“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借宠暱,奏讨无厌。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献,进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佥事沈传、吴让受奸民冯仲名等投献,进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勋戚倚势请乞之风一直延续到明末。崇祯三年,朱由检的岳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援例乞给赡地七百顷,随从尉军三十名。”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政治势力在土地兼并过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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