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礼拜天,都有一个驾骡车的农夫,沿着庄园蜿蜒的泥土路载着大家去赞美上帝。主子这边大概有二十个家庭替他做事。大家爬上骡车,男人先扶女士,再扶幼儿,最后自己再爬上去,然后农夫就拉着大家去教堂。
每个庄园都有个黑人教会,大多数社交活动就在此进行。我们用隔板搭成的教堂坐落在旷野中,门上方有个从来没上过油漆的十字架。锡屋顶上面都是洞,阳光透过洞照射到木头长椅上,椅子看起来仿佛有斑点。有时候下起雨来,牧师还得把大家赶到门外去。
欧斯特·布朗牧师也是农夫。除了詹姆斯叔叔以外,他是我认识的唯一能读《圣经》的人。我听布朗讲道学到不少经文,因为他会连续几个月都讲同样的布道内容。
每个礼拜他都重复同样的章节,不断灌输到大家脑袋里,像帮一匹顽固的马钉马蹄铁。当然,偶尔也会有人抱怨。
“布朗,这段布道我们已经听了快一百次了,”某个上年纪的女人,像大妈妈的姐妹——我阿姨那样比较有魄力的人会这么说,“你怎么不讲点别的?”
布朗就盯着满是洞的屋顶看,然后摇摇头,有点悲伤。“我和大家一起在棉花田里工作,而每个礼拜,上帝让我看见会众之间发生的事,我就知道礼拜天该讲些什么。当我开始看见外面的改变,”他说,指向庄园,“我就会改变讲道的内容。”
大概十二岁的一天,艾莎阿姨帮我穿好一身白衣白裤,带我到河边并准备给我行浸礼,那天大概还有四五个人也等着行浸礼,庄园上所有的家庭都用篮子和桶装了食物,放在摊开的毯子上。我们称之为“地上的晚餐”,白人称之为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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