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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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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很长,但这又是一个很正常的合同期限,基本上这些普通的新人合同都是十年。

没得选,要么签十年,要么别出道。

除非你有金主爸爸。

马小树:“听说你和挨射儿拿到了代言,果汁、洗发水什么的。”

柳泽旭长叹一声:“是啊,昨天熬夜到凌晨三点才拍完广告……”

马小树听他继续往下说,人都惊呆了,一个正儿八经的经纪公司,还能有这种骚操作?

柳泽旭的代言价格对标马小树,因为形象好人气也高,Acer略低一些,但也不差。他们拿到的代言分别是七百万和五百万,听起来很高,柳泽旭三七提成,Acer二八。

这应该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但是……

代言合同不是跟他们本人签的,千娱直接和品牌方签了合同,转头再来和柳泽旭、Acer签广告拍摄合同和肖像使用合同,他俩跟品牌方没直接联系。

广告拍摄片酬二十万,肖像权四十万,之后,品牌方的线下活动按五万一场来计算,这是柳泽旭拿到的价格,七百万直接变成了六十万。

就这,还要跟公司再次分成。

一开始柳泽旭不签,公司威胁说,不签就把这个代言给寒鸦,品牌方并不是非柳泽旭不选。

于是他只能捏着鼻子签了。

不仅仅是代言合同上动手脚,千娱几乎所有商演和通告,都是要转一次手的,费用直接缩水十倍。

马小树听完也是无语了,原来龙翠花这么恶心。

这么一对比,杨狸简直就是天使。

他不知道,并不是杨狸不会搞这种手段,只是懒得搞,她旗下里都是些演员,在影视剧预算的环节就已经扒过皮了。

整个佳行传媒只有马小树一个歌手,他不需要公司砸钱包装运营,凭借自己的人气和才华就能为公司带来收益,何乐而不为?她就躺着赚钱,懒得去搞事情打击马小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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