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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站出来,给你们这帮糙汉子,普及一下,什么是舌尖上的美味。”
楚歌不想进行加试,省得麻烦,当听到有人侮辱美食猎人,及时站出来,一手指着对方,拍起门淇的马屁:
“谁在哪里胡说八道,民以食为天,谁每天不吃饭,喝西北风维生吗?依我看,美食猎人才是所有猎人中,功劳最多、作用最大的猎人,没有之一。
我的梦想,可是要成为美食猎人王,谁若不服气,觉得我实力不行的,站出来,咱们比划比划,输了,我掉头就走。”
不,我楚某人决不是跪舔,而是真对美食非常喜欢热爱,连美食都不喜欢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满场俱静!
换做其他考生,敢这么站出来大放厥词,保不准引起公愤,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
然而这次站出来的人,却是楚歌,一个徒手接狙击子弹,跟考官聊得火热,驯服草莓龟当坐骑的男人,实力之强,怕是比正式猎人都要可怕。
谁敢有意见?
谁敢再说闲话?
所有吵闹的考生连忙闭上嘴,像是被家长训斥的小孩。
这顿马屁,果然拍得门淇很舒服,感觉倍有面子。
民以食为天,美食猎人是所有猎人中功劳最大多、作用最大的,这番话听上去还不舒服,那还有什么话让他们舒服。
“不错,45号,你已经领略到了美食的魅力,我非常支持你哦,美食猎人王。”
门淇眨眨眼,竖起指头指向楚歌。随后说起第二关测试的内容,做出让他们满意的食物,食材则是从森林公园里抓捕的猪。
一群人纷纷奔向森林公园,门淇和卜哈剌目送他们离开,卜哈剌憨憨地说道:
“那家伙好强啊,体内充斥着浓郁的气,比44号还要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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