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弱冠,数过东海道,阻雨鞠子驿,偶与刈谷士渡边某同宿,意气投合,颇慰无聊。翌日,河水落,相偕东行,抵吉原驿。日暮,宿一客舍,家颇广壮,而婢仆甚少。时属晚夏,夜尚苦热,隔庭有巨室,稍觉清凉。是地濒海,富鱼介,棘鬣铅垂,精脔涨腻,共倾数酌,剧谈大笑,傍若无人。夜二更,微雨,暑气少衰,快不可言,乃同帐而卧。余太醉,就枕,不复知前后也。渡边氏辗转不眠,夜半唤余曰:“有贼,请起。”余骇觉:“贼何在?”曰:“已去矣。”曰:“何不捕?”曰:“少妇也,初来帐外,嫣然窥帐中,以为婢女加灯膏也。熟视颜容,与婢异。又思娼妓僭来荐欢者。余伪不见而卧,少焉,灯将消,少妇又窥帐中,想是必贼,觇其熟睡,欲夺物也。余咳一咳,瞋目视之,女遂去矣。”余闻甚怪,妇而贼,岂窥室哂者哉?恐娼妓欲延一客也。又就眠。
天明,起而颒。婢供朝餮,因问婢曰:“此家有娼否?”曰:“无。客有所见耶?”曰:“然。昨夜有少妇屡窥帐中,非娼则贼也。偶不睡,他不得下手,幸免难矣。”婢曰:“恐非贼也。”曰:“然则为何者?”婢笑而不言,余辈亦不强问焉。
既而行里余,憩于一茶肆,共话前宵之事。老婆当炉坐,蹙頞曰:“客非宿于某家乎?”曰:“然。”婆曰:“流言果不虚,客所见鬼也。”渡边氏愕然曰:“何以为鬼?”曰:“某家有一娼,久患霉,不能接客,主人以为惰,屡苛责之。娼不堪其酷,自啮舌而死,怨魂为鬼,夜夜显貌恼主,婢仆怖皆去。有客则出诉冤,无客则在室悲泣,夜来啾啾,家人皆闻其声。客偶宿于此,以故见之耳。”氏闻而毛孔粟立,始知其为鬼也。惜余酣醉,不见其鬼,不能审形容。期年,又过吉原,其家已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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