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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这种事情真的跟令人讨厌。
李明先生已经做好了打算。
这个礼拜就把自己的店铺卖了,然后用这笔钱去大都会定居,不再继续留在哥谭。
可上帝显然不想让他的计划成功。
夜晚的街道上。
李明锁好了大门。
买主已经联系好了,明天就会过来看店,很快他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空旷黑暗的街道上还能听着警笛声和枪响。
“没几天了。”李明感叹一声。
而就在此时,一边的玻璃发出炸响,无数的玻璃渣四散开来,李明吓得赶紧蹲下。
不好!是抢劫!
这个想法快速在李明的脑袋里出现,哥谭人的本能就是冲进自己的店里,拿起放在柜台下面的冲锋枪对着这群混蛋扫射!
可下一秒,他却停住了。
“哈哈哈哈哈'!”
“哇哦,那里有糖果!”
街道的另一边,嘈杂的声音纷纷扰扰的传来,一大穿着各色各样衣服的人杂乱的跑了过来。
他们的脸上都画了油彩。
“疯,疯子帮。”李明整个人都吓得颤抖了起来。
这个被杰罗姆所掌控,全部都是疯子和精神不正常者的小型帮派已经是整个哥谭最让人害怕的地方了。
李明拿起自己的包,想要透过店和店之间的缝隙离开这里。
“哈喽!”
缝隙中,一张小丑的脸出现。
“啊啊啊!”李明吓得大叫了起来,对方一把抓住了他的头发,还大笑着看向其他的人,“哈哈哈!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嗷嗷嗷!我要把他涂满了蜂蜜放在店里!再把这里烧了!”
“哈哈哈哈!我要他的腿!”
一群人沸沸扬扬的抓着尖叫的李明,把他扔进了店里。
在队伍的末尾。
一把刀伸出,一刀抹了那人的脖子。
所有人都兴奋的看着前面,根本就没有发现这个跟在末尾的家伙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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