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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住高楼,有人藏深沟;
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
在休斯顿的这几天,高飞算是明白了这两句话的含义。
米国这边算是表现的赤裸裸,不亏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
富人区好似天堂,除此之外,皆为地狱!
当然,相比于那些亿万富翁的住处,城市里的富人区也只能算是寻常住所了。
………………
这可不是高飞夸大其词。
比如米国的传媒巨头约翰·马龙,就拥有着89亿平方米土地。
虽然被戏称为“电缆牛仔”,但他更像是一个拥有领土的贵族。
因为根据米国的法律,土地所有者可以拥有地下的一切财富,可以自由开采地下资源,或者将地下资源单独出售给别人。
所以从这点来看,把约翰·马龙当做是米国的一个附庸国的国王完全没有一点问题。
毕竟在中世纪时代,欧洲有不少国家其实就像这样。
没有外交权、没有军队,甚至都没有一个完善的行政体系。
从这点上来说,那些国家还未必有约翰·马龙的公司有执行力。
当然,就算没有以上这些优势,光是8900平方公里面积也足够吓人了。
要知道像摩纳哥、瑙鲁、列支敦士登、新加坡这些小国家的面积全部都加在一起,都还没有约翰·马龙这个地主的土地多。
富可敌国对于其他富翁来说或许是一个形容词。
但是对于约翰·马龙来说,却是写实的陈述句了。
这让高飞看了着实有些心动!
没办法,谁让华夏人骨子里就对土地充满执念了。
毕竟约翰·马龙的总身家如果算起来还未必有他多呢。
当然,心动归心动,但真让高飞去买他还是放弃了。
且不说他的事业重心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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