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香对很多人来说不仅是一种食品,也是一种记忆。甜甜的,松松软软的,每一个细节都是膨胀过的。
今天是一九九六年的倒数第四天。今天社子没有淹水,天晴地干,连人看起来似乎都特别神清气爽。
大清早,住在北投的“胖胖婴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先生正在准备材料还有工具,准备赶赴葫芦墩市场的早场。
台湾的传统市场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像电影院一样可以分成好多个场次。像特早场是专卖给早起运动者或者已经运动回来的阿公阿嬷。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早场、午场,以及黄昏市场。
方先生做的是爆米香的生意,如果没有方董事长大大爆它一声,葫芦墩市场今天的早场根本不算正式开始。方先生二十多年的生意做下来,几乎天天都要爆也要弹,早就有了固定的炮阵地。礼拜三在士林中正路,礼拜五在大东路,大礼拜在淡水,今天是农历十七,刚好轮到葫芦墩市场。不过民主时代先到先赢,七点半要是没赶到市场,车子就进不去了,占不到位置,当然就甭弹了。
于是,方先生方太太上路了,就像二十多年来的每一天,他们准备开炮去了。
原本爆米香的生意只有方先生一个人在做,方太太只是帮忙卖。十几年前有一天,方先生感冒人不舒服,那个时候爆米香还是得用人力搅拌,方先生一边搅拌一边发抖,方太太就说让她来做吧,方先生想说她一定不会,结果方太太一试,她也会。原来方太太“看都看到会”了!
爆米香对现在许多人来说不仅是一种食品,更重要的是一种记忆。看到米香我就会想起小学时代过儿童节,镇公所送的礼物就是米香一包,用红色的纸印着“儿童节快乐”。我往往舍不得吃,拿回家去和还没有上学的弟弟妹妹共享。也想起以前爆米香的摊子来到村子里时,排在火炉前面那一列装着米的各色奶粉罐、菠萝罐。如果有谁家的米罐旁边还摆上一小碗花生,一定有人又羡慕又嫉妒地说:“哎哟!有钱人喔!”有钱在那个时候,好像是一种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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