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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奔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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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沈晨被邀请到七叔家做客。

七叔家有三个孩子,长子沈桃十八岁,已经成为了家庭劳动的顶梁柱,长女十六岁,今年年初就嫁人了,幼子十二岁,就是之前被沈晨呵斥的那个小孩。

沈桃被派去叫回沈晨的父母了,因为迟迟未归,怕菜凉了不好吃,七叔就招呼沈晨道:“阿晨,先吃吧,不要客气。”

“我跟七叔可不会客气。”沈晨笑了笑,又说道:“不过七叔是主我是客,七叔先吃。”

“那就先吃吧,阿英,去把这碗放入锅里热着,等三兄回来留给他们。”

七叔沈敏招呼了妻子让她先把其中一碗煮好的鸡热一热。

等七婶回来,七叔夫妇和他们的幼子以及沈晨四个人就开始先动筷子,就着粟米,也就是小米煮的饭大快朵颐起来。

此刻距离缯阳聚约六里外的兰山聚沈氏祠堂外,沈真刚刚通过了选拔,正式成为一名族丁。

汉人比较尚武,沈真在光和年间曾经因为朝廷征发去过并州作为边境戍守的武卒,和当时如日中天的鲜卑打过仗。

虽然当时他是在后方只打过小规模战斗,甚至到目前为止他也仅仅只杀死过一名敌人。但当兵的经历也一直深深地影响了他,让他常常以大汉边军自称。

这個自称还是比较值得被拿来夸耀的,因为当时大汉朝廷征发士兵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以邢徒罪人组成的谪兵,第二种是征发边境少数民族的雇佣军,最后一种则是征召内地的良家子。

按照地位高低,良家子的地位最高,到了边境之后也往往会被担任底层军官,如伍长什长之流,沈真那时就当过什长,指挥了十人小队,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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